各县(市)人民政府,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州直相关单位,各人民团体,中央、自治区驻州各单位:
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报送2018年劳动节期间值班安排表的通知》(新政办明电〔2018〕65号)要求,现将2018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节日期间值班安排
各县(市)、各部门将2018年劳动节期间(4月28日晚至5月2日)的值班表于2018年4月27日18:00前报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。同时,要对本地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值班备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。
二、夏季作息时间调整
按惯例,从2018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。即:上午10:00(北京时间,下同)上班,13:30下班;下午16:30上班,20:00下班。
三、工作要求
请各县(市)、各部门按要求将值班表于4月27日18:00前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。传真0908-4222941,联系电话:0908-4237120。
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4月26日